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办理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办理程序以及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屋归属,双方需凭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必需双方到场,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局。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办理程序 首先,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屋归属,双方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处理即可;其次,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的,需要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这里需要提醒你的是,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第一、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部门印章);第三、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料;第四、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表;第五、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等)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第六、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必需双方到场吗 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并且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判文书需要对房屋所有权做明确约定,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后,才能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做离婚析产是否要求对方到场,要看当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局的政策规定。目前有些登记机关的规定是协议离婚一年内,如果做离婚析产,需要对方到场配合,如果超过一年,可以一方到场即可。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更名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办理程序包括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和变更手续,以及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材料。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才能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必需双方到场,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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