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不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是劳动者如需续签,一般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合同期满,不续约是否有赔偿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在劳动者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续延原合同至哺乳期结束,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以及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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