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 |
释义 |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迎泽区桃园三巷11号。 那么,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仲裁协议;(二)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收到预收仲裁费用通知单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仲裁费用。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由本会决定是否准予。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仲裁费用,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或缓交申请未予批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仲裁费用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第十三条,受理。本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受理通知书、本会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送达申请人;认为申请仲裁的手续不完备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本会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送达被申请人。仲裁程序自本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 以上就是关于太原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条 太原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中国太原依法登记的常设仲裁机构。本会设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仲裁庭的办案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会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秘书处经本会主任授权可以行使主任的职责。本会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员,设立仲裁员名册。当事人应当从本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本会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庭可以对重大疑难案件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书面咨询意见应当送达仲裁庭。本会设纪律监察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案件进行监督、对仲裁员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纪律监察及对来信来访进行接待与处理。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案件的书面复审意见应当送达仲裁庭。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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