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桂林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工作日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3工作日办结)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1工作日办结) 二、桂林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法律依据节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桂林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材料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章程和制度 3.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 4.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5.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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