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本自立户口本需要的手续如下: 1、需要分户的农民,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必须是申请人自己的名义; 2、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审核,通过之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3、民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 农村另立户口本的条件如下: 1、需要分户的本人成年并且经济独立; 2、分户不能是未成年子女和父母进行,夫妻之间也是不行的; 3、不能和原本的户主居住在一起,要拥有单独的且明确具体的住址; 4、农村里申请分户需要一级一级的汇报并且得到同意分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