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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各位法律税务专家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开的经侦要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
释义
    请问各位法律税务专家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开的经侦要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请问各位法律税务专家对方给我开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开的经侦要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只要虚开了增值税就构成了犯罪,已经用于抵扣了税款的属于加重情节。只要定性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不属于上述人员的股东不负责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应该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也就是说,罚款和被法院处以刑事处罚是不矛盾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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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8: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