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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宅居住权期限是多久?
释义
    本文讲述了房屋的居住权以及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卖的问题。居住权的期限应该与居住权人的寿命相始终,最长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同时,楼房居住权是指对楼房具有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法律分析
    房屋的居住权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居住权的最长期限应该与居住权人的寿命相始终,具体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如果居住权的期限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则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
    一、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的。因为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代表有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老人有其子孙的房屋居住权但是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有居住权是不代表可以卖房子。
    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
    二、楼房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楼房居住权,是指对楼房具有使用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认物权。
    拓展延伸
    侵犯住宅权的行为有哪些?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我国法律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主要是妨害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致使居住权人不以占有、使用房屋。
    结语
    居住权的房子不可以卖,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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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