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不当得利 不返还的后果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后果是: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有可能因为构成侵占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进行处分,并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而为之,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侵占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明确的一个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