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可以做高利贷吗 |
释义 | 私人不可以放高利贷。法律明令禁止高利放贷,所以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放高利贷的,债务人是可以不偿还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的,因为法律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是不保护的。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订立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所以高利贷中对于超过借款合同订立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的利息,债权人是可以不还的。 一、放高利贷违不违法 私人放高利贷违法。我国法律命令禁止高利放贷,所以放高利贷当然是违法的。 民间借贷中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就算高利贷,属于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高利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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