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子女政策就读长沙公办小学。按照招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未就读学生除外),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可以携带以上证件到岳麓区教育局普教科妥善安排小孩入学事宜。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