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超期和承诺延误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超期中,承诺是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此时承诺原则上按无效处理,但要约人及时认可的则有效。 承诺延误,承诺是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只是由于外界原因超出承诺期限后到达。此时承诺原则上按有效处理,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则无效。 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要约和承诺有以下区别:1、定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主体不同,作出要约的主体是要约人,作出承诺的主体是受要约人。 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二、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1、范围不同。担保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担保承诺函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2、效力不同。担保合同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重要,因为债权人不能够实际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1、范围不同。担保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担保承诺函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2、效力不同。担保合同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 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包括:1、承诺迟延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承诺迟延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2、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迟到的承诺仍是原要约。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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