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人变更后,对于变更前产生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首先应由企业承担,不足部分应当由现投资人承担。也就是说,个独的无限责任是连带的,且会由新投资人继承。从这一点来看,个人独资企业受让方,即新股东会承担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