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形包括哪些
释义
    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偿的具体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其他。
    一、劳动者离职后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导致其被迫单方面解约的: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员工加班费有哪些法律责任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员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被迫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
    三、工资拖欠多久能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用人单位工资拖欠,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上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4: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