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的挂号信不能拒收,拒收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邮寄送达是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若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被实际接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法律分析 法院的挂号信不能拒收,如果拒收可以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邮寄送达是人民法院通过邮局以双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法院专递手段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拓展延伸 法院挂号信的接收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 法院挂号信的接收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挂号信是不能被拒收的。挂号信是法院向当事人或相关方发送的重要文件,包含法律通知、传票、裁决书等。当事人应该及时接收并查阅其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挂号信,可能会导致法律后果,如无法及时了解诉讼进程、错过重要法律通知等。因此,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法院挂号信的接收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接收、处理相关文件,以确保自身权益。 结语 法院的挂号信是不能被拒收的,否则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过挂号信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受送达人本人或其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因此,当事人应认真对待法院挂号信的接收规定,及时接收并查阅其内容,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