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1、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如下: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领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领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