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夫妻解决共同房产问题需先协商,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情况进行处理,若双方同意竞价取得房产,则高价者获得所有权并赔偿对方;若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则由其获得所有权并协商确定价值,评估机构可评估房产价值,赔偿对方;若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则可拍卖房产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子,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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