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省养老金2020年调整方案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定额调整:增加53元/月。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1元/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3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是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增加37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不足3510元的,就直接按3510元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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