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剩余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四十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