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公证后怎么过户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持以下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遗产公证后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一)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件; (三)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需要公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 (六)契税完税证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七)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八)继承公证书原件; (九)其他有关文件。 一、遗嘱公证有有效期吗 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哪些法律行为可以公证 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从事以下公证活动: (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二)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三)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 (四)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五)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六)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七)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八)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九)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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