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产公证去哪里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应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自书遗嘱继承公证流程 被继承人立下自书代书遗嘱的,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由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自书遗嘱怎么办理公证 自书遗嘱的人自己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办理公证遗嘱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请问公证处可以跨区域公证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处的业务范围是有地域限制的,不能跨区公证,应选择与公证业务相关的公证处办理。除涉及不动产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外,其他事项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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