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则意味着审查起诉程序已经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进行审判,在进行到司法判决后就可以结案。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将案件移交到法院之前,是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的,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还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一、什么叫立案查处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查处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也就是说该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我一定严重的程度才会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就开始侦查,然后侦查完毕,就会开始移交审查,然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二、诈骗案多久结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前后加起来,结案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 以上所讲仅为诈骗案的一般简单的情况。如果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期限是一个月,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假如,若遇到较为复杂的诈骗案件,如:犯罪分子比较狡猾一直在逃的、存在诈骗集团人数特别众多的、被害人特别多的等情况时,在规定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再算上可能存在的司法鉴定的时间(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病的)或有其他复杂情形影响审理期限的,时间还会更长。 三、机关公安机关退侦后多少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一般一个月再次到检察院,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院。这对于公安是第三次提交了。公安第一次提交,检察院第一次退,公安第二次提交,检察院第二次退,公安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提交,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一般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书。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者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