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申请工伤保险需要的材料: 1、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住院审批手续、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的出院有效医疗发票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发票、医疗费清单、入院记录、专项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和病历,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伤人员医疗费等申请报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办理结算手续。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手续是: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经人社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是: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工伤保险资料需要什么材料 1、向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手续是,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两张一寸照片等材料。 办理工伤赔偿案件需要带哪些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中华人民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工伤需要带什么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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