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强制许可条件是: 1、必须是具备资金、人才、技术等条件的单位。 2、必须以公平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专利 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3、未能在合理的较长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4、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 授予专利权 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 专利权无效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 发明专利 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 专利申请 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