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了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的,但前提条件非常严格。 问:公司股东因为好几年没有利润分配,想退出公司,能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答:首先对于该股东会决议是投了反对票的股东才能提出这个请求;其次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说法律在实体和程序上对回购做了双重限制。 问:股东退出公司有什么途径? 答:除了刚刚说的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是一种途径,还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解散、公司破产清算这些途径实现股东退出的目的。但是每一种途径在实践过程中都存在很大的困难,比如股权转让,找不到受让方,你就无法转让股权,比如公司减资,但需要多数决,减资决议不一定能通过等等。 问:如果解散的决议一直通不过,想解散的股东怎么办? 答:可诉讼,法律规定了股东可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问:诉讼有什么条件吗? 答:从程序上来说,提起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实体上还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第二个,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第三个,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问:如果股东要清算,其他股东不配合怎么办? 答:如果法院判令解散,接下来就可以申请强制清算,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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