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一、公司入股可以退股吗? 公司集体入股只要通过下列形式就还能退股: 1、通过公司解散退股; 2、通过股份转让退股; 3、通过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退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或出现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退股。 二、公司能强制股东退股吗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