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是强制三者险。国务院出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中,对两者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如下: 1、现行第三者险的目的在于营利,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经营该险种和费率高低等问题;而强制三者险的目的是国家要保证受害人的权益,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按照不亏不赚的原则统一费率。 2、强制险不属于市场开放的范围,未来只有中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是不可以的。而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是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 3、现行三者险中,保险公司可以对那些信用不好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拒绝承保,而将来实施强制三者险制度后,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强制第三者责任险。 4、现行三者险的保险限额通常都是有几个档次可以选择的,比如5万、10万、20万;而强制三者险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大概是4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