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行政许可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许可的期限是三十天。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一、哪些情况有权要求听证 在如下情况需要申请行政许可:(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19条规定的情形;(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上述(1)(2)是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是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行政复议决定期限的确定?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在网上怎么办理卫生许可证 需要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去申请,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审查申请材料的方式。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对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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