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想领养朋友家的孩子办领养证明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领养的小孩不能 办理出生证明 ,只能办理领养证。依照相关政策,取得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出生医学证明 》。但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予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户籍登记,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4: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