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喉癌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赔喉癌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法相关规定,需要针对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对喉癌的赔偿有具体规定,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同时,如果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如实填写了喉癌的相关病史,且保险公司也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喉癌的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也不能拒赔。但是,如果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喉癌的相关病史,那么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合同规定进行拒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禁止保险人拒绝承保、提高保险费率或者投保人提出的合理承保要求;保险合同中禁止保险人拒绝赔偿、抗辩免除赔偿责任、降低赔偿数额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是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保险人不得向投保人隐瞒保险标的与保险费率有关的重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承保要求,应当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和投保人的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承保的条件、承保的费率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间内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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