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如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绿化设施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并处罚款。《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