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诉讼标的和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 |
释义 | 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在一起没有诉讼标的物的案件里,只要有诉讼标的,法院也会进行受理。但在合同里面诉讼标的一般与诉讼标的物并不是要同时存在的,但在案件里面没有诉讼标的,那么法院就不会进行立案。 一、刑事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吗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诉讼如何确定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法院是:1、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2、但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认 你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幸发生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在诉讼的时候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去起诉。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只有后者中存在保险标的物。这是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保险标的物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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