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不交是违法的,单位不能逾期或者少缴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困难的单位,在经过公司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公积金的存缴比例或者是缓缴公积金。公司或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将被处以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