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石家庄行驶证副页满换证可以前往车管所办理(车管一所地址:桥西区石获南路228号),先照相然后领取申请表,再进行登记审核,缴费后领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照相:到车管所后,首先您需要开着您的车到照相区为机动车照相。拍照结束后,到机动车照片发放处领取照片 ?领取申请表:领取《补领、换证机动车车牌证申请表》,然后车主正确填写信息 ?登记审核:填写完申请表后,到业务窗口提交资料,办理换证行驶证业务 ?交费:领取凭证后,到缴费窗口凭受理凭证进行支付 ?领证:到制证窗口,凭收费单领取行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