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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国家秘密
释义
    法律分析:
    (1)绝密级①泄露后影响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特大犯罪的案情和材料泄露后影响办理涉及国家稳定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案情和材料;③泄露后影响办理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的案情和材料。(2)机密级①泄露后严重妨碍办理犯罪案件的案情和案件材料;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3)秘密级①泄露后妨碍和影响检察工作的综合数据泄露后妨碍和影响检察工作的案件材料。检察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国家秘密,应按相关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二条 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一)绝密级事项1. 检举、控告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党政府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的事项;2. 未公布的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立案查办的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及查处的具体情况。(二)机密级事项1. 检举、控告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或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的事项;2. 未公布的全国及省一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署、案件综合分析材料和统计数字;3. 未公布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及有关情况;4. 未公布的全国查处违纪案件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统计数字;5.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外案件的决策、方案和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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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