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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哪两种?
释义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两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权利指的是对世权利和绝对权利,特殊权利指的是对人权利,相对权利或特定权利。
    一、反对权与绝对权是一回事吗?
    抗辩权和绝对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例如,合同关系中,应当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相对方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请求。抗辩权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等。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二、知识产权侵权时效为多少年
    知识产权侵权时效为多少年?知识产权侵权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为三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吗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是正确的。
    身体权主要是指自然人身体在法律上所获得的保障权利。既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也包括对身体的有限的支配权和相对的自由权。
    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是绝对权,是对世权。法律保障民事主体的生命、健康、自由,也要求其他民事主体对相关权利予以尊重。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权利主体也不得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进行损害。权利主体与他人之间达成损害自己生命、健康的协议,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自然人在一定限度内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处分。这种处分不能对生命、健康权利产生实质影响。
    身体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二者之间关系紧密。身体是健康权的基础,健康权的损失直接影响着身体权。法律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在于健康权纠纷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已经形成一套严密的法律标准,在法律处理时与其他身体权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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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