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已抵押房产再转让是否有效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已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通知抵押权人,且转让款项需优先清偿抵押债权,不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买房者购买已抵押房屋需注意法律风险,如开发商逾期还贷导致房子无法解押,可能被拍卖。若买房者事先不知道抵押情况,可协商解除合同或追求违约赔偿。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未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买方抵押情况的义务,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已抵押房产再转让是否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房屋的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通知抵押权人并优先清偿抵押债权,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对于购买已抵押房屋的买方,需注意法律风险,如开发商逾期还贷可能导致房子无法解押,甚至被拍卖。若买方未事先知晓抵押情况,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购买抵押房屋需谨慎,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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