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唆他人犯罪的,一般认定为教唆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从轻或者减轻对教唆犯的处罚。教唆犯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 一、教唆杀人如何判刑 教唆他人杀人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决,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杀人的判刑,具体如下: 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轻或者减轻对教唆犯的处罚; 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最新教唆犯如何量刑 最新教唆犯量刑标准如下: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必须有教唆行为; 3、必须有教唆故意行为。 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教唆犯的停止状态应由被教唆人的犯罪停止状态所决定。被教唆人在接受教唆以后开始实行犯罪,但在实行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构成犯罪中止的,教唆犯也应构成犯罪中止。教唆犯在教唆预备阶段,只要放弃教唆意图,停止教唆预备行为,是教唆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