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东或承租人可以变更原房屋租赁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1、私人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有一人以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依法更换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确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之一,原承租人的同居生活人仍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