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他人收养的养子女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
释义 | 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收养关系成立后消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还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分得遗产的多少取决于养子女对生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法律分析 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一定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可见,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如果养子女还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应根据养子女对生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结语 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拥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被消除,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然而,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除了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有可能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因此,养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应根据对养父母和生父母所尽的义务多少来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