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施工招标需经过以下程序: 1.招标准备阶段:包括工程报建、选择投标方式、申请招标; 2.招标投标阶段: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制作招标文件、现场考察; 3.决标成交阶段:主要包括开标、评标、定标。 一、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招标流程,具体如下: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方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准备评标; 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二、施工合同备案人员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电子备案已经不需要了,国家也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备案,只需要在签订了合同之后,而且也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件,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进行开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 目前的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只要签订了施工合同,那么该合同就是属于有效的。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之前的规定是施工企业应该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合同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哪些? 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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