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工程招标审核备案;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 6、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 7、抽取评标专家; 8、开标; 9、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10、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忻州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11、招标投标报告; 12、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 13、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