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卖店买到假货如何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专卖店买到假货可要求三倍赔偿,需保留购物小票,协商不成可举报至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欺诈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法律分析 专卖店买到假货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在实体店买到假货首先要保留购物小票或者发票,然后与卖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专卖店销售假货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专卖店销售假货涉及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卖店作为销售者,应承担销售假货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到假货后,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首先,保留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据,向专卖店提出退货、换货或索赔的要求;其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调查并追究专卖店的责任;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咨询专业律师并保持充分的证据,以增加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结语 购买假货时,消费者享有三倍赔偿的权利。在实体店购买假货后,保留购物凭证或发票,并与卖家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最高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维权途径包括退货、换货、索赔、投诉举报以及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消费者应了解权益、咨询律师并保留充分证据,提高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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