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行为能力,是指精神病人是否具有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中国,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等方面认定。凡完全不能认知自己行为无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