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费年限影响医保政策 |
释义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规定及5年视同缴费年限如何算养老金。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工作档案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员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根据具体地区的规定发放。 法律分析 一、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1、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14年10月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轨改革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有5年视同缴费年限如何算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按照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的,计算公示如下: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个人账户没有储存额,也就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了公平,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与个人的实际工作年限有关。对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视同缴费年限分别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和2014年10月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轨改革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根据所在地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六章 教师 第四十二条 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工作的教师(以下称特殊教育教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 (二)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从事听力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手语等级标准,从事视力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盲文等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八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的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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