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婚姻无效方式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无效婚姻需诉讼宣告,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需制作法律文书,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得上诉,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自行协商或请求法院调解判决。 法律分析 无效婚姻的宣告需采用诉讼方式,由法院进行判决。在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中,应当一律使用判决,而且需要分别制作法律文书来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并且需要经过一审和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