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居住证过期了,是重新办还是直接换 |
释义 | 深圳居住证如果到期时间在60天以内可以续期,超过60天,只能重新办理。 居住证续办流程如下: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带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至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3、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如下: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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