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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逾期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工程逾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工程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如何处理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流程:
    1、索赔事件发生后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6、在索赔事件终了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工程索赔过时效如何处理?
    工程索赔过时效依然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一、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合同无效工程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欠工程款如何投诉?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如何处理?
    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首先可以写一个书面催告单要求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依旧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者将工程折价拍卖以获取工程款。
    如何办理工程延期手续?
    一、办理工程延期的手续流程如下: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
    3、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详情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张豪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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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