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有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当事人可以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同时主张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一、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需要分情况讨论。 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贷款人要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必须在借款合同中有收取利息的约定且明确,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但需明白,此处指的是借期内利息。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明确,借款期内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贷款人也没有收取借期利息的权利。当然,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期内利息除外。 至于约定不明确是指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约定的利率不明确等情形,此处不展开,不解释。但是,借款人因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无需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不等于借款期满后(逾期)借款人也无支付利息的义务,下面就此进入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的话题。 2.借期利息与逾期利息 基于以上分析,借期利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逾期利息,是在借款期届满后,贷款人请求借款人还款,经过一定合理期限后,借款人未就所借款项予以清偿而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首先要区分借款合同双方是否已就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逾期利息可以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约定的借期利率或逾期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止,且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为罚息标准;没有约定借期利息或逾期利率的,则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全部借款及利息时止,最高不能超过四倍,此为基准利率标准。 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为限。 三、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策略是什么 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策略是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及时主张权利、解除合同、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以及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发包人没有依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以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议将此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把此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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