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抚养费不能满足孩子需要,可向法院起诉增加孩子抚养费,会得到法院支持。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存在:因物价上涨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一方收入大幅提高要求增加抚养费或离婚后建立子女抚养基金等情况,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双方谨慎对待,需要双方事先约定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