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可以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有监护权的一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改变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